“农民安家贷” 农民购房不再遥远
发布时间:2016-06-21 17:13:54 来源: 编辑:老牛
山东省住建厅、省金融办、省农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工作的通知》,对农民进城购房进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进城买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且可按半年或年还款(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自2月24日在泰安市发放山东省首笔“农民安家贷”贷款后,到3月16日短短的22天,山东省(不含青岛)已发放贷款6.36亿元人民币,为2196个农民家庭圆了城市安家梦。
“通知”明确了借款人应具备“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年龄在18至55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自主自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宅”等条件,均可申请“农民安家贷”。
据了解,“农民安家贷”是农业银行发放的用于农民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也是目前中国首个专门针对农民群体的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其目的是支持农民进城购房金融需求,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房地产“去库存”。
农行山东省分行个人贷款业务部负责人介绍说,为促进二、三线城市和县城房地产市场的“去库存”,针对大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收入证明书的难题,设定符合农民特点的收入认定方式。针对农民收入的季节性特点,除按月外,增加了按季、半年或按年的灵活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的,免收违约金。
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与当地农行对接,开展公积金与“农民安家贷”组合贷款;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将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与农行对接合作,为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农行受理农民购房贷款申请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5个工作日内放款。
阅读 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