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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出台“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2-04-04 17:31:56 来源: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全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现代化富强文明新邹平建设,经研究,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出台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1、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审批服务“线上行”

对于需要现场勘验、技术审查的项目,原则上可通过远程视频予以实施,企业承诺后先行办证,必要时事后现场复核。畅通办事渠道,强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来滨办”APP网上办事流程核查,每日2次提醒,确保企业通过线上申报的事项能够及时受理、快速办结。

2、开设复工复产“绿色通道”

涉及企业复工复产和“战疫”审批事项开设“绿色通道”专窗,实行预约延时、容缺办理、集成联办、上门服务,提供“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精准化服务,在符合审批条件情况下“随到随审、随报随批”。“邹平中介超市”为需求紧急的项目开通线上选取直通车。

3、到期批文登记备案后延期有效

对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证书批文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在有效期内办理延续的,企业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出申请,经登记备案后延期有效,并在疫情管控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正式延期手续。

4、推行企业开办“零证明、免证办”

畅通“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负面清单事项的市场主体,系统自动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身份信息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动获取不动产位置信息等文书,实现企业开办“零证明、免证办”。

5、企业市内迁移“最多跑一次”

企业办理市内迁移业务时,取消在迁入迁出机关往返提档环节,可直接在网上或到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地址变更申请,登记机关按照工作程序内部流转,即可办理企业变更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6、实行“歇业”登记制度

对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为降低经营成本,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企业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终止歇业,快速恢复经营。

7、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按基坑、基础、主体部分分别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最大限度节约企业成本。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8、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度

对于符合经审定地块详细规划或用地总平面图要求,且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影响较小的配套设施、设备安装、环境整治提升、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类建设工程,满足《豁免清单》条件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七日公告,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协议》(或《出让合同》)、立项文件当场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开设“一点通·共享课堂”

发布企业登记、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医师执业注册等涉企涉“疫”高频事项微视频教程,实施线上“云指导”,引导企业跟着视频学办事。依托滨州市政务服务远程审批平台,在线解决网上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申报路径、基本信息、申请信息等系统操作和专业技术问题。

10、推行“项目管家”定制化帮办代办服务

为企业发放帮办代办服务卡,对省、市、县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精准服务企业。通过提前介入、预审材料、并联审批、及时协调,点对点提供“项目管家”定制化服务,提速办理审批手续,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来 源 | 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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