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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官方回复两个超高频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24 09:14:36 来源:滨州公积金 编辑:

看着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小编相信您也有过以下疑问……

疑问一:咋提出来?即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

疑问二:能贷多少?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

关于疑问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滨房公委发〔2020〕7号),目前我市公积金提取类型有:
(一)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房已办妥房屋产权证(含购买二手房)
2、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4、购买拍卖产权房
(二)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三)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四)职工偿还、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五)职工偿还、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职工租赁住房
(七)职工退休
(八)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判处刑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职工出国、出境定居

关于疑问二:
首先,您需要知道几个关于最高额的数字~
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家庭首次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家庭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且您的贷款额度不能高于您所购房款的规定比例哦~

然后,来记公式(敲黑板):可贷额度=月缴存额(按最近12个月平均数)×可工作月数×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主借款人可贷额度+配偶可贷额度
缴存时间系数:
1年≤连续缴存时间<2年    0.3
2年≤连续缴存时间<3年    0.4
连续缴存时间≥3年的,每增加1年,缴存时间系数增加0.2,最高值为2.5 。

另外,可贷额度依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誉情况、还贷能力、债务情况等条件综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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