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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渠道变更

发布时间:2020-12-11 13:33:32 来源:邹平医保 编辑:

根据国家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要求,我省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自11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参保企业登录“滨州市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行申报缴费、生成缴费单据或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申报缴费、生成缴费单据后,前往税务部门窗口缴费或登录山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站、税务部门的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进行缴费。
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需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补缴申报、生成缴费单据后通过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企业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纳税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区的,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生成缴费单据后,前往纳税地税务部门窗口或通过税务部门网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滨州市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http://222.134.45.172:8001/hso/logonDialog_103_without_key.jsp(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binzhou.gov.cn/点击进入“网上单位医保业务办理入口”)
山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
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税务部门的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下载位置:
山东省税务局官网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资料下载”--“软件下载”--“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完成后会自动更新成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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