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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二手房过户要交哪些税费?

发布时间:2013-11-11 08:15:41 来源: 编辑:老牛

二手房过户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不同的税费。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一套二手房究竟要哪些税,再次成为购房者关注的焦点。邹平房产网小编根据当地房产管理局的规定列举了一下,希望能够让大家有所了解。
 
商品房交易中需要交纳的税款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转让满5年(含5年),转让个人住房,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不论年限,均按成交价1%征收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成交价全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则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80元。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

房改房交易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2.登记费:40元

  3.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以上费用均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邹平房产网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希望网友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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