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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适合“以房养老”的对象是“失独老人”

发布时间:2013-11-07 07:54:43 来源: 编辑:老牛

最近很多媒体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大有关注,很多房产网的房产资讯中都出现了这个词语,孟晓苏解释此产品的三大条件和性质,和大家分享一下。

“以房养老”又有新动作。11月2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联合主办的“201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在论坛中透露,“最近我们得到消息,让我们在12月份拿出方案,在1月份要把这个产品推出。”

“三大条件”

孟晓苏提到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金融产品,即最近引起广泛热议的“以房养老”其中的一种方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孟晓苏看来,产品的设计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高房价的城市,高潜质的房屋,高素质的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产品购买群体。孟晓苏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事实上“以房养老”有很多种方式,包括租房养老、分租养老、卖房养老、缩房养老,抵押给银行借款养老,遗嘱托管养老等,而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只是其中的一种。通过保险这种规范的方式把社会上其他保险人的钱拿过来供养购买这种产品的老人,老人拿房子作为抵押。老人去世才把房子拿回来进行销售,把钱再还给保险业其他的投保人。这是一种社会资金的互助,是一种制度性的互助,也正是保险业的本质。对于这款产品,孟晓苏有一个大致的估算,假设老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如果他是男性,假设平均剩余生命还有15年。我们要计算房产增值,扣除掉未来的预支付息,每个月能拿到2万元。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做反向抵押以后,不仅可以继续居住,而且还可以领取现金,直至去世。同时,有专家也提醒,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因为涉及到房屋70年产权和未来房价估值预期等问题,产品的设计复杂程度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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