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权利人邮寄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10:24:58 来源: 编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切实做到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少跑腿”,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不动产权证书邮寄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1、邮寄服务实行自愿原则;
2、邮寄服务须在业务受理时提出申请,并提供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3、邮寄费用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支付。
邹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31日
阅读 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