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1 10:21:37 来源: 编辑:
通 知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可直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模板在邹平县国土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路径:不动产--领证通知--二手房买卖合同)自行下载。
邹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