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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 消费者可法律维权

发布时间:2013-08-27 17:29:59 来源: 编辑:老牛

中国日报网讯(编辑 李昊)2013年上半年北京楼市持续火爆,日光盘频频出现。据有关媒体报道个别开发商拒用公积金的现象却深深的纠结着部分消费者的心。针对这一现象,资深房地产律师王红军表示,个别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是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消费者在购置房产时选择贷款方式是消费者自身合法权利当这一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建委、消协等部门进行投诉。

  2013年上半年北京楼市火爆继续领跑全国楼市,日光盘屡见不鲜。有媒体在调查了北京在售或即将销售的15个楼盘后发现,有6家楼盘明确拒绝公积金贷款,占比高达40%,另外9家楼盘虽然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但不接受组合贷和公转商贴息贷款。开发商对此回应多为,公积金贷款金额低、办理手续繁杂、放款过慢等。这一情况严重影响了部分人群特别是刚需群体的购房计划,一些消费者不禁要问住房公积金作为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个人和单位经历了长期缴纳但部分开发商拒绝消费者使用公积金,这种做法合理么?对此资深房地产律师王红军表示,公积金作为国家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开发商拒绝消费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行为是违法的,房屋交易中消费者有自由贷款方式的权利,开发商无权拒绝。在面对个别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时,消费者可以到建委、消协等部门进行投诉。

  随着楼市成交火热,广东等地一度出现公积金提取吃紧的情况。有银行被爆出通过提高贷款门槛人为阻滞流程的手段来缓解公积金提取压力。有媒体称,在广州很多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很漫长。针对部分银行人为提高门槛人为阻滞公积金申请流程的情况,王红军表示,对于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的人群部分银行提高门槛人为阻滞公积金申请流程的行为侵害了民众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这种现象消费者可以向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也可向所在银行上级领导进行投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保障性、强制性、互助性、长期性、福利性、返还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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